【會務公告】本會修正「台灣活動卓越獎評選作業辦法」
發佈日期:2022/05/13
為辦理「第九屆台灣活動卓越獎」相關事宜,經第四屆第15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,重新修訂「台灣活動卓越獎評選作業辦法」,本屆修訂項目摘要如次:
1.更名「企業活動類」為「品牌行銷活動(Brand-Activation Event)」 2.更名「公共服務類」為「公共服務活動(Public Service Event)」 3.增設「企業ESG永續活動(Corporate ESG Campaign)」參選類別 4.取消前屆有關入圍決選之件數限制 5.增設「佳作」獎項於各參選類別,獲頒獎座壹只 (不另設獎金) 6.開放得獎單位申請第二獎座 (另酌收獎座製作費) 7.參選類別「品牌行銷活動」之金質獎、銀質獎、銅質獎得主仍分別獲獎金2萬元、1萬元及6千元 (惟取消第二獎金之申請) 8.開放得獎單位申請第二獎座 (另酌收獎座製作費) 9.新增得獎者其他獎勵,於期限內加入本會團體會員者優免入會費。
詳細內容,請參見連結至(台灣活動卓越獎 – 活動辦法) https://www.taiwanevent.org.tw/award_1.html